协议离婚了,协议内容是否有效?上海市侦探调查
浏览:75 上传更新:2025-01-13
《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却决于双方是否已经领取离婚证。
1.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但未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成立不生效。在领取离婚证之前(包括已经进入离婚冷静期),一方不认可《离婚协议》内容的,另一方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履行,这种情况下,只能是重新协商协议内容后领取离婚证,或者直接诉讼离婚。
2.双方领取离婚证的,《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领取离婚证当天开始生效,对于夫妻双方均具有拘束力,任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的,相对方均可以起诉,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
登记离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初审:婚姻登记员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如果材料无误,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
冷静期:申请离婚后,有一个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30天内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撤回申请。
共同申请领证: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如果双方都未撤回申请,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审查:双方需提交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