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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小三调查“离婚冷静期” 实施第4年,丈夫转移财产比例上升57%
浏览:19 上传更新:2025-03-17

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若能证明对方恶意转移、隐匿财产,离婚时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




需证明转移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且资金用途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例如:对方转给第三者、购买非必需奢侈品)。




那最为严重的情况下,若对方转移资产涉及职务侵占(如转移你们共同经营的公司资金)、伪造债务或洗钱,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证据不全,可借助诉讼程序收集证据




无论是财产分割诉讼,还是离婚诉讼,都可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调取对方的银行流水并全面收集证据。




1、立即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对方正在转移资产,情况紧急,可申请48小时诉前保全,防止财产进一步流失。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冻结对方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股票等资产(需提供财产线索)。




2、调取银行流水




调取对方近1-2年所有账户流水,标记大额转账、异常消费(如频繁购买奢侈品、给第三方转账)。可以委托律师持法院调查令调取,也可以通过诉讼中申请法院调证。重点在于,查询对方账户向亲属、朋友、空壳公司的转账,或短期内多次大额取现。




3、查询其他财产线索




追踪房产过户记录(查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司股权变动(查企业信用信息网)、虚拟货币钱包地址等。比特币、支付宝/微信余额等可通过律师申请区块链交易记录调取或支付平台协查。




4、搜集更多行为证据




保存微信/短信中对方承认转移财产的聊天记录,或证人证言(如亲友知晓转移事实)




5、如果对方存在“伪造债务” 的情况,可要求其证明:




一、借款用途(需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二、资金流向(是否实际到账并用于家庭)


三、债权人身份(警惕虚构的亲友债务)